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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邮政局组织规章
  • 发布人:sxbn2011
  • 所属: 侯马在线
  • 2011/2/24 17:27:08

行政长官根据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第五十条(五)项,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,制定本行政法规。


第一条


邮政局之职责


于由一月九日第2/89/M号法令核准,并经第21/2000号行政法规作出修改的《邮政局组织规章》第二条第一款内增加 j)项和l)项如下:


“ j)提供电子认证服务;


l)管理通讯博物馆。”


第二条


生效


本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。


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制定。


命令公布。


行政长官 何厚铧